一名男子到一家宮廟,說是幾年前,曾經捐給宮廟30萬,現在手頭緊,想要借回20萬來應急,希望廟方給個答覆。這一聽,讓人傻眼了,當初捐的錢,拿去買祭品,被吃了,難道要去化糞池挖回來嗎?若拿去蓋廟,難道要敲一根柱子下來嗎?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捐出去的錢,不是借貸關係,沒有討回來的道理。就像有人捐錢給窮人,哪一天窮人發達了,就算拿著捐款證明,也不能去討回捐款。所以捐款之前,要三思而行,量力而為。就像很多寺廟都要求信眾捐錢,說啥功德無量之類的話,但是等到捐錢的信眾把錢捐光了,窮困潦倒,子女不奉養,回過頭來要住寺廟裡的時候,卻是被拒之門外。這就是現實社會中殘酷的現實,有錢的時候,人家拿你當大爺,沒錢的時候,人家拿你當乞丐,想施捨就施捨,不想施捨就趕你走。
所以人要對自己好一點,別指望今天你對誰好,明天他就會來幫你。要對人好也無可厚非,但也要有親疏之分,對自己的親人要擺第一位,因為直接關係著自己未來的生活,子女過得好,就算沒錢供養自己,也不至於成為啃老族,啃到自己一無所有。對於親人以外的人,自己有餘錢,再去幫助即可,可別把自己的老本都搭上了,到時候沒人理你,欲哭無淚。真正會對自己好的人,只有自己,也只又自己不會背叛自己。與其花心思在幫助別人身上,不如多花心思在自己身上較實在。
幫助自己的最好方法,就是燒化解債。因為無形的討債,沒有人看得到,卻是真實的存在,即使是受過自己幫助的人想幫自己,也僅是亡羊補牢而已,無法歸根結柢的解決問題。所以在金闕宮的公正案台前,燒掉累世的因果,才能減緩討債的威脅,讓自己好過一點,才有機會賺更多的錢,解更多債,因此善用自己的每一分錢,解每一分債,別聽信捐錢給宮廟,就能一勞永逸。捐錢捐錯地方,就像潑出去的水,當自己渴了想回收來喝,卻是什麼也收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