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買賣關係

消費者保護法成立之後,消費者買東西的保障就更多了,舉凡商品標示不實、標示錯誤、重貼保存期限…等等,都會受到相對應的罰則。而消費者也可以對這些無良商家進行舉證,有受害可以獲得賠償。就在大家的消費意識逐漸高漲下,消費者的權益慢慢受到保障。
有消費者,自然就有賣出者,兩者的關係就是買賣關係,貨品賣出後,檢查無誤,銀貨兩訖,自然不相往來。總不會說老闆賣了你一斤米,你家中的婚喪喜慶都要陪對吧?又或是說,老闆要到你家幫你煮米,把這一斤米煮完為止吧?所以買賣關係,就是單純的金錢交易,買方給錢,賣方提供商品,僅此而已。不會說我買了你的商品,以後我出來競選,你要投我一票,還是我當了保險員,你也要來買我的商品。這就是一碼歸一碼的買賣關係,不可無限上綱。
很多人委託金闕宮燒化,委託者出了錢,金闕宮的人幫忙燒化。這看起來像是買賣關係,於是有人就用消費者保護法的那一套,要求燒化要有一定的效果,若是達不到想要的效果,就覺得金闕宮的神職人員在坑人,搞詐騙。這就是狹隘的拜神觀,也是修道人常犯的錯誤,一切以利益為考量。燒化不是買賣關係,而是當你認同祖師的建言,覺得燒化合情合理,再委託金闕宮燒化。金闕宮所扮演的,只是一個中間人的媒介,要收多少費用,也是祖師決定,並沒有從中獲利。至於燒化的效果,也是因人而異,有人累世的債務較少,燒了很有感,有人債務太多,燒了只是杯水車薪,感受不明顯。不論效果如何,都該感謝祖師給了自己一個可以有效率的燒化解債機會。
燒化解債雖然有金錢交易,但不可歸結於單純的買賣關係,更重要的是人與無形界的關係。認同燒化的人,也就是認同金闕祖師的觀點,願意燒化來維持陰陽兩界的平衡,這花的錢,只是溝通的工具,不是買賣。認清燒化的本質,再來燒化,祖師並沒有強迫人,若是懷著利益心來燒化,肯定禁不起考驗,還不如不燒。

關於 ccgusa1499

建議閱讀文章

怕什麼來什麼

最近金闕宮副宮主說了這句話: …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

© Copyright 2010-2024, 金闕宮 版權所有,本網站圖文非經同意不得轉載或公開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