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南部一間宮廟,在鬼門關之後辦理一場夜巡活動,活動的人帶著紙做的枷鎖,套在脖子上,象徵向城隍爺懺悔,遊行過後,自己的罪過一筆勾消。這樣的紙枷鎖,成為遊行民眾的聖物,可以拿來除罪的聖物,這樣的聖物,真是神聖的嗎? 喜歡遛狗的人,都知道要帶條狗鍊,防止狗狗亂跑,如果人套上狗鏈,不就變成跟狗一樣的地位了嗎?好好的人不當,為何要當狗呢?喜歡貓的人,都知道要買盆貓砂,給貓大小便之用,若是人跟著買盆特大號貓砂,放在客廳,給自己大小便,這放著馬桶不用,學貓在沙子上排泄,不就把人貶成動物了嗎?所以是人,就要有人的行為舉止,人雖然愛護動物,但也不要把自己貶成動物一般的不堪,失去做人的該有的尊嚴。 同樣的道理,好好的自由人不做,為何要戴上枷鎖當受刑人呢?帶了枷鎖,就能除罪嗎?試問獄中的受刑人,帶一天的枷鎖,可以抵一年的刑期嗎?如果人間不可,陰間又如何會放行呢?所以這些活動,都是人搞出來的噱頭,假傳聖旨,混淆視聽,目的就是為了吸引人潮,多賺點錢罷了。會參加這類的民眾,也多 是抱著貪小便宜的心態,想要以小博大,花百元的枷鎖錢,抵上萬元的債務及罪過。人的這點小心思,無形界會不知道嗎?所以這些避債的小動作,都是枉然的。 聖物是神聖的,可已是禪杖、明珠、法器、刀劍、經典,但絕不會是刑具。人修道就是為了走向神聖之路,把刑具當聖物,不就是引領自己走向受刑人的道路嗎?如此背道而馳,修得是什麼道呢?十字架是古代西方的刑具,但是現在卻被當成聖物,不僅拿來做裝飾,還印在各個地方,甚至還當成驅魔的法器。如此把刑具當法器,如同拿著雞毛當令箭,明眼人一看就知是假的,只能忽悠一些不明究理的人。只要撥去擋在眼前的迷障,就能看清修道的本質,不會隨著世俗隨波起舞,才能走在正確的修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