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國家,經常都是赤字預算,也就是賺的錢少,將來要花的錢多,不夠的錢就舉債來支應,當債務到期的時候,錢不夠怎麼辦?再去借錢來還債,如此年復一年,到最後終究會超過舉債上限,沒辦法再舉債的結果,就是等著任人宰割了。 人也是一樣,每次投胎都會帶著前債,出生後的人生,就是要還前債,有人賴債不還,有人想借新還舊,就是不想把自己的錢掏出來還債。有人假借功德會的名義,招募志工,到處募款,獲得大筆款項,這些錢理應用來幫助困苦的人,結果竟拿去搞文宣搞宣傳,有人認為這些印文宣搞宣傳的錢如果能拿來付貧窮學童的營養午餐,應該比較有意義。但是,她們卻不這麼想,因為吃玩拉完之後,沒留下半點名聲;印出來,掛上去,才顯現他們功德會的存在。 這種搞錯方向的慈善作法,可是會讓志工遭遇大災難。因為志工向外募款,打的是功德會的名號,也就是信徒捐錢就會有功德。如果志工真有能力把捐款化為功德,倒也是好事一件,問題是,志工收了錢之後,把所有的錢都混在一起,再以功德會的名義去做善事,這筆善事,哪一位捐款人占了多少的百分比,完全沒說,等於是拿別人的錢往自己臉上貼金。捐款人甚麼功德都沒有,好處都是功德會的人拿走了。當捐款人百年之後,到了東嶽殿,竟發現自己捐款換不到一絲功德,勢必向那些收錢的志工討債,而那些志工把捐款拿去搞文宣,一點功德也沒有,又犯了無形ˊ界的詐欺罪,這些志工們的處境就像倒債的國家一樣,與生俱來的前債未還,又收了信徒的錢,欠下新債,一邊要被討,一邊要被罰,實在可憐。他們剛開始打的如意算盤應該是這樣:我向群眾募款,作了功德,可以抵銷我的錢債,讓我的日子過了好一點。這不知是誰教的,亂講一通。借錢做善事,功德應該歸捐款人所有,哪會是經手人呢?這樣誰還要捐錢呢?若是捐款人的錢無法變成功德,這些錢就轉化成志工的負債了。 所以當功德會的志工,做了功德好處自己分不到,做得功德不到位,卻要自己負債來還,如果功德會的志工們認清事實的真相,還會去當他的志工嗎?當我們看這些志工穿著樸素整齊的制服,說著勸人為善的話時,另一方面,他們的靈體卻是被討得枯槁不堪,只是他們還不自知,依舊做著同樣的事----借了新債,卻還不了舊債,愈欠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