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交往,有來有往,有時候吃飯,朋友作東,自己吃了免錢飯,占了便宜,下次再一起去吃飯時,就要搶著付帳,還一還人情。如此禮尚往來,別人送你一分,你也還人一分,這樣的友情,才走得長久。
生活中大家一定會遇到一些人,有便宜的時候,衝出來搶,要付出的時候躲到一旁去。就好像鄉下辦桌請客,有些菜還沒吃,就有人急著打包回家,完全不顧別人感受,大家包一樣的紅包,為何吃到的食物卻不同呢?如此作為的人,相信認識他的人,都不屑與他為伍,更不願與他同桌。也有人罵了人,被提告了,法院卻說可受公評之事,罵人無罪。如此占了人家便宜,卻還沾沾自喜,以為自己很行,很會打官司,以為從此罵人就不用付出代價,這樣的人,看了大家都覺得噁心,不願與他有交情,等到哪天他有事情時,大家也袖手旁觀,不會伸出援手。
與人交往,不要想佔便宜,才會走得長久。那拜神呢?也是一樣的道理,神助人成事,人也要答謝神恩,才算合情合理。這謝神恩,可不是嘴裡說說,心裡唸唸,就可以呼攏過去。有誠意的人,要燒金化銀,不然就讓神穿金戴銀,來顯現自己的誠心誠意,如此讓神看了感動,來年神才會繼續助人。若是對神很摳門,明明神助了自己賺一千萬,卻只拿一萬塊出來答謝,這樣的人,神見了也搖頭,下次再求助,神也只能助人千分之一的力量了。其實人活在世上,已經佔神很多便宜了,舉凡吃的用的,哪一項不是出自於天公地母之手呢?所以適當的表達自己對神的謝意,是必須的,也是做人的基本禮數。
佔人便宜,卻不想還的人,這背後監察官記得清清楚楚,等到累積到一定程度時,就會銷福減壽,或是得到別人的病種,讓占便宜之人,得到教訓。佔神便宜之人,神也會在上面觀看,若遲遲不還,神也會袖手旁觀,不再助人,任人自嘗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