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說:吃人半斤就要還人八兩,半斤與八兩等重,吃多少還多少,乃是天經地義的事,大家也都認同。但隨著科技及網路發達,很多人會藉著神威來賺錢,賺來的錢都入了自己口袋,可謂吃神夠夠。到底吃了神半斤,該還幾兩呢?這個數學問題真令人頭大。 靠神吃飯的人,顧名思義就是自己不必工作,借著神的名號,幫人做一堆無形事,例如祭改,還債,祈福,消災,解厄,禱告,唸經...等等,就有金額入了自己口袋,再把這些錢拿去做有關自己的食衣住行等花費,這就是靠神吃飯的人。這些人,有的會在特定節日辦點活動,或加點祭品,燒點紙錢,來答謝神恩,這些錢,多半也是信眾捐的錢,不是靠神吃飯的人所捐的,這些吃神夠夠的人,表面上雖然有辦敬神的活動,但是神真的收到了嗎?自己靠神賺到的錢,還給神幾分呢?這都是一個問號?這個問號都沒解開,就拼命在靠神賺錢,不知道會不會違反無形界的法律呢? 照理說,有能力辦無形事的人,只是一個有形界與無形界溝通的橋梁,外出辦事拿個車馬費還算合理,其他收到的錢,應該完全用在處理無形事的花費上,不該進了自己的口袋。因為橋樑就是要給人走的,不收費的話,大家可以自由進出,兩方容易溝通,如果收取昂貴費用,大家都裹足不前,失去溝通的機會。所以辦無形事的人,只是替無形界向有形界傳達訊息,要不要做由人決定,要多少錢也是兩方同意才做的,通靈者只是一個傳遞的角色,如果收取昂貴的訊息傳遞費,勢必讓很多人裹足不前,使有形與無形的溝通管道中斷,造成無形的怨氣加重,影響有形的人體。因此上天給了一個人通靈的本領,不是要他靠這個本領賺錢,而是要他肩負起協調有形與無形界的責任,讓這兩界更和諧。 另一種人,沒有任何通靈的本領,當然也不瞭解無形界的法則,卻一樣打著神佛的名號,號稱加入我們,可以洗掉累世罪惡,或是直奔天堂,欠債免還,捐錢給我們,更是功德無量,祖先與子孫同沾光,以後更是升官發財,身強體健...等等。這種也是吃神夠夠的人,藉著神威,募得大筆款項,卻無法做出一絲功德到捐款人身上,還沾沾自喜以為自己為神做了那麼多,真的會上天堂。但是上天可不這麼認為,首先要處理人的問題,吃人半斤還人八兩,自己收了信徒一萬元,就要能做等同一萬元的功德到信徒身上,如果打折扣的話,信徒到了東嶽殿可以申請上來討債,因此這些人收的錢愈多,到來老的時候,就被討的愈嚴重,身體常常毛病一堆,比起其他同年齡的人還老了很多,這就是欠功德債的結果。除此之外,亂講無形之事,上天也會一筆筆的登記有案,將來也會有冥罰上身。死後更是淒慘,面對債主的追討,地獄的酷刑,再怎麼喊叫都沒人聽到。 靠神吃飯的人,表面上很風光,但是吃神多少,就要還神多少,這可是很難用數字來衡量的。所以吃飯還是靠自己賺的錢來吃,沒事,靠神來吃的飯,將來恐怕還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