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期,一個正在吸毒的人,被一位婦人不小心撞見,竟殺人滅口,從此冤魂纏身,夜夜輾轉難眠,於是就想到寫文疏,然後承諾以吃早齋,抄經典的方式,將功德迴向給被殺的婦人,也真的有做了,希望能藉此贖罪,但是情況一直沒有好轉,只好再去求助神明,卻在乩童威嚇之下,全盤托出事實經過,讓警方不費吹灰之力破了十年的懸案。 這個事實告訴我們,惡有惡報,對別人做了甚麼壞事,將來也會受到同等的報應,如同上述的吸毒者一樣,殺人在有形界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賠償受害家屬的損失,到了無形界,除接受懲罰外,將來有機會投胎時,也是從動物開始做起,好不容易輪到做人時,也會受到無形的討報,而事事不順。對於這些受害者,世俗的人總是認為我念經抄經,吃素,或是拜了哪個神,信了哪個主,就可以徹徹底底的贖罪,回復清白之身,可是受害的怨魂卻不這麼想,有的想要加害者償命,其他甚麼都不要,所以我們可以由這個事件看出,世俗對冤親債主的想法,與冤親債主本身的想法並不相同,所以世俗處理冤親債主的做法通常都達不到效果,因為世俗是以人的觀點來處理事情,不是以無形債主觀點的看法來處理事情,所以世俗的作法都是一廂情願的,沒有辦法徹底解決問題。 很多人也許會認為,我沒有殺過人,何必考慮這些冤親債主的討報問題?的確,在承平之時,要殺人的機會的確沒有,但是間接害死人命的情況確實有所聞,如墮胎即是。在飢荒時期,易子而食,人肉菜單也出現過,犯過這種錯的人也不少;在戰亂時期,為求自保,誤殺無辜的情形也屢見不鮮;也有人不殺人,卻是仰賴以搶劫維生的父兄來維持所需;有的種族,已滅另一個種族來獲取資源維生,雖然族裡的女人小孩不殺人,卻也間染上另一族人的鮮血。所以人類的歷史那麼長,大家輪迴次數都難以估計,想要保持不犯錯,不欠債的清白之身,有可能嗎? 要解累世的債,當然不能只問人的意見,因為債主是鬼不是人。所以解債就如同人間的債務協商一樣,要有陰間的法院作見證,協調出一個大家都同意的數字,再藉由燒化,將彼此的糾纏切割得一乾二淨。神明只能幫你做見證,不會幫你背債,若神會幫人揹債,這些債也會壓得祂從天堂落入地獄,神有那麼傻嗎?願意解債的人,不一定要到金闕宮來,可以先去別的地方,試試別的方法,看看是不是有免費的午餐可以吃。等到走投無路時,再來試試看金闕祖師說的解債法門,是不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