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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篇(九十六)有形易還無形難償

一場車禍奪走一條人命,賠個幾百萬,換來一張和解書,難道真的可以倆不相欠?不一定,就此世而言,那幾百萬對已逝者有何意義?大家都知道,對亡者是沒什麼幫助,他還是一樣恨開車的人,不會思考,在世的人已經替他拿到賠償金,不過他也使用不到這筆錢,我在想也許亡者對於賠償金,還頗有微詞,而拿這筆賠償金的家人,也不一定會幫逝去的家人,做一些有助於亡者,減少痛苦的無形事,例如金闕法門中的解寃庫。

很多寃案都不是依我們的認定做為標準,也許㝠界的認定與世俗體制不同,那些看不到的因果,也並不是以世間的判定為主,我曾聽過一個真實案例,有一位富人家,撞到一位年輕人,導致他的身體受了殘缺,結果雙方同意以賠償了結,但是被撞的人失去謀生能力,婚事也告吹,後來這位車禍受傷的人,也尋短救不回來,這樣子的因果關係,是否像滾雪球一樣,愈來愈複雜,重點是肇事者,認為才賠幾百萬,小意思,根本也沒有任何悔意,錢對富有的人,只是工具,甚至可以是殺人的工具。

但是好景不常,肇事者的態度,影響他老婆的觀感,於是老婆離他而去,事後生意也一敗塗地,隔沒多久,二個兒子也突然陸續駕車自撞,也都變成殘疾,現世報的因果來的快又急,不取命,但卻拿走你下半輩子的幸福,來抵無形債,明明有形方面已做好和解,為什麼還是遭到無形報應?喝醉酒開車去撞人,撞了人還沒有悔意,這樣的事情,怎麼可能沒有因果?申寃領黑令追討有理,如果沒有公正案台作主,恐怕這種無形恩怨,無法了結,即然無法結案,那麼有形的人終究會存莫明恐懼,心難安。

心若不安,又不找原因,那麼遲早陰卡身,人要能自律才能減少犯錯,人若不願約束自我,那麼就是害群之馬,明知不能酒駕,還開車,而且又去撞人?這樣的人及做事態度,絶對就是不會負責任的人, 加上又不相信無形力量,等到時間一到報應上身後,回頭再也找不到來時路,也無法回到起點,人終止不了飛逝的時間,只有時時刻刻提醒自己,謹言慎行、低調行事丶面對事情不退縮,想辦法解決而不是得過且過,或找盡藉口或理由,天下沒有人不犯錯,但是要懂得消災解厄,才更能懂得珍惜,因是根莖丶是基因丶果是枝葉丶是果實,照顧好根莖才能生出好的果實,無形中的因果關係,一定會發生,只是分善緣或惡緣,及時間來的早或晚,所以好好化解無形冤親,才能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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