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人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好像要做見不得光的事,此人必是小偷無疑。小偷要偷的東西可多了,舉凡看得到的財物,現金、動產都是可以拿的東西,但也小偷不拿東西,而是偷別人的功勞,這就是利用個人的交際手腕,配合甜言蜜語加上笑裡藏刀,硬生生把別人的功勞攬在自己身上。這些小偷的行為,都是大家所厭惡的,也是將來要受冥刑的。
另外一種人,叫做大偷,做事也是偷偷摸摸,不為人知。他們偷的不是有形的財物,也不是別人的功勞,而是要偷無形的福德。這些人做善事,絕不會讓人知道自己的名字,做善事的受益人,也不會是跟自己有利害關係的人,做完之後,腦袋就自動清除記憶,忘了自己做了什麼善事,如此一來,無形的福德就能上手,但更厲害的是,他們偷到連偷福德這檔事都不曾想過,也不曾出現在腦中,這就是真正的大偷。
許多人做善事,都要拍成影片,或讓受益人寫個感謝狀或收據,甚至在公開的場合,召集許多需要受幫助的人,當場發錢,讓媒體攝影,營造一個大善人的景象。如此光明正大地做善事,擺明了就要偷福德,無形的監察官看了,也會搖搖頭記上一筆,讓他的偷福德希望落空,銀子也就白花了。更有許多慈善團體,以功德會為名,到處募款,聲稱行善積德,也到處拍影片,告訴大家他們做了多少善事,如此的功德會,擺明了就是要偷功德,上天會讓他們如願嗎?況且拿人錢財,就要與人消災,拿了信眾的功德金,卻無法幫信眾消災解厄,這又與小偷無異了。
要記一件事情很簡單,但是要把記起來的事情徹底忘記,這就很難。例如,要你忘記讀過哪個國小,是不是很難;但要你忘記去年有跟你短暫交談的業務員的名字,相信不用提醒你就自動忘記了。所以做善事能夠像大偷一樣,過了就忘了,也就是根本不要把做善事當一回事,這就可以向大偷的境界邁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