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菊慷慨捐出1600萬元,只留下一棟房子養老,如此大氣的慈善家,難怪登上時代雜誌的封面。但是捐錢做善事,對自己有益嗎?
以前馬英九也說自己常常捐錢做善事,但是錢都捐到某基金會,到底做了甚麼善事,倒要打上問號?做善事的捐款,在台灣是可減稅,若是為了自己的財務問題來行善,或是為了博取美名來行善,這就是偽善。甚至為讓自己有福報而行善,只要有存著這種心態,都算是偽善。偽善之人,充斥在你我周圍,大家可以看看這些人的下場,是否真如某些高人所說的有功德有福報呢?
捐款助人,若不存在任何私心,也不讓人知道,就是真善,不小心被知道了,就打了折扣,若存著私心,就做白工了。受捐贈者,得到幫助,理當回報捐贈者,不管是今生或來世,只是兩者要碰在一起的機會渺茫,所以受捐贈者得到的財物愈多,將來背負的隱形債務也愈多,並不會比較輕鬆。而捐贈者要等到受贈者有能力來回饋,又是難上加難,因為輪迴不是人可掌握,下輩子要碰在一起,而且受贈者又有能力來回饋,實在是難上加難。因此即使是行真善的捐款,要獲得實質的回饋,也是有得等了。
有閒錢,想行善,不如先從自己身邊的無形債主們做起,燒化給他們,讓他們拿錢走人,看要去投胎,還是另尋仇人,都隨他們去,就不會再來打擾自己。把錢花 在看不到的無形界,是行真善,有助於無形界與有形界的平衡,這才是十全十美的行善法,也是在十月十日出生的阿爸所教給我們的特別又有效的法門,所以十月十日真是值得慶祝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