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的比丘尼傑出貢獻獎出爐了,由世界各地對佛教有貢獻的比丘尼齊聚台灣,一起獲頒如此殊榮。表面上是表揚這些行善行佛道的比丘尼,但骨子裡卻是別有一番目的。 臺灣佛教界,以往都是男性的天下,也就是由比丘所掌握,比丘尼只是陪襯的角色,沒甚麼舉足輕重的地位。但隨著女權抬頭,女性都可以當總統了,為什麼比丘尼要屈居下風,不能凌駕於比丘之上呢?於是許多比丘尼也開始自立門戶,隨著經濟發展,募得款項也漸多,足以跟比丘把持的寺廟分庭抗禮。今年更是受到女總統當選的鼓舞,認為該是女性出頭天了,所以藉著頒發比丘尼傑出貢獻獎,想要提升比丘尼的知名度,還買下報紙的全版廣告,有著與比丘一別苗頭的意味在裡面。 問題是佛經裡有哪一條經文要這些比丘或比丘尼辦個甚麼頒獎大會,如果沒有的話,那這些比丘尼懷的是甚麼心呢?可以想見的,應該是要吸引更多人的目光,有了目光,就有了金流,有了金流,就可以做更多的事,可以往自己臉上貼金,然後金光閃閃的魂歸西方極樂,這應該是她們打的如意算盤。可是上天卻不是如此想,因為神職人員如果向信徒收了一分錢,就要有本事回饋一分錢的等值功德給信徒,如果不能的話,就會轉換成自己的負債。但是功德的有無,是由天決定的,不是人說了算,如果沒有問天,就擅自宣稱做甚麼事會有功德,到最後要自己承擔後果,佛陀不會替人擔債。 佛陀是拋棄財富,離開皇宮,衣衫襤褸走入一群小眾,宣揚無形界的情況,現代的比丘,比丘尼,則是擁抱財富,建造皇宮等級的寺廟,衣著光鮮的,在大眾前面講述自己自以為是的佛法,兩相對照,只要眼睛沒有被蒙意的人,都知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