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food 的seafood,成立一個以神為名號的基金會,轉投資一家財金顧問公司,結果被騙錢了,憤而提告,怒斥:「有些人就是見錢眼開,我換另外一個方式讓他知道是他錯了,不應該這樣子,不要這樣騙人」。換言之,最原本的seafood被那家顧問公司當海鮮吃下肚了。 這個看似單純的詐騙的案件,卻有著另一層更深的涵義。因為seafood的seafood是以「釋迦牟尼佛救世基金會」的名義來投資這家顧問公司。救世基金會,顧名思義就是要救世間的苦難,但是世間上受苦受難的人哪麼多,卻獨厚那一家基金公司,難不成那一家基金公司的人都在受苦受難嗎?而且受難的程度比敘利亞的難民還悽慘吧。不然為什麼救世基金會要去救他們呢? 這種打著神的名號,到處募款,所得善款卻是拿去投資股票基金房地產的基金會,在台灣比比皆是,但是政府卻是無法可管。既然政府無法可管,就讓無形的主宰來管一管吧。所以從以前的慈濟上人旁邊的魏應充混油案,扯出一堆善款使用不當,當seafood收受門徒的大筆捐獻,都讓他們受傷慘重,到現在的seafood的seafood,更是讓錢直接付諸東流水,就算告贏了,也追不回來。 這些打著神的名號募款的人,最好 有本事把捐款人的錢轉換為捐款人的功德,不然不僅要被追討,還要被無形界冠上詐欺的罪名,到時一邊被討債,一邊被冥罰,等同如餐桌上的海鮮,任人宰割入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