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正上演一齣監獄風雲的戲碼,主角王令麟,藉著財大勢大,打通監所人員,繼續做他的大老闆,還大言不慚的說:我坐牢是在靈修,是在替我父親還債。這種論點,不知是出自哪個教派? 首先,台灣的法律,並沒有規定父親犯錯,兒子可以坐牢抵罪的,所以王令麟本身是共犯結構,不是代父坐牢。第二,坐牢是服刑,不是還債,還債是要把欠的錢還到債主手中,顯然他並沒有如此做。再來講到靈修,靈修的人不會把錢看得那麼重,也不會做壞事要被關,而且靈修的人不會把靈修這兩個字掛在嘴邊。所以王令麟的論調,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監獄之所以會有風雲,是因為關的進士在人間作威作福,魚肉鄉民,貪汙枉法之人,這些人到了監獄之後,自然想把社會上那一套移植到監獄之中,讓自己好過些。而一些監獄的管理人員,受不了金錢的誘惑下,就跟著配合演出監獄風雲,等到東窗事發的一天,自己淪為階下囚,換他們去當監獄風雲的主角。也因為監獄會發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是,所以大家對監獄裡的生活很好奇,才會拍成電影,吸引大家的目光。但是監獄再怎麼可怕,也不會比地獄可怕,但是大家反而比較不怕地獄,怕監獄,只因為地獄看不到。 地獄可怕之處,在於一罪一罰,人在世間所作所為,說的每一句話,都有一位專屬的監察官在做紀錄,到了地獄的那一天,所有做錯的是,說錯的話,拜錯的神,都要一一清算。這筆人間的法院有效率多了,在法院凡事要講證據,有律師辯護,如果證據不足,或律師太強,往往大罪化小,小罪化無。但是地獄就沒這麼方便,犯甚麼罪都一清二楚,無法狡辯。而地獄的處罰,更甚於監獄。監獄只是關在那裏不能出去,有吃有喝有住,比流浪漢舒服,比拾荒老人舒服。但是地獄裡的處罰,千奇百怪,放狗咬人只是小點心,下油鍋,上刀山才是重頭戲,更可怕的是,地獄裡沒有死這個字,在監獄活不下去,自殺後死了 一了百了,但是監獄裡不會死,只會讓痛苦一直持續,到刑罰結束為ㄓ 一了百了,但是監獄裡不會死,只會讓痛苦一直持續,到刑罰結束為止。 有親人在地獄,想讓他們好過一點,可以燒紙錢給他們,讓他們有錢買一些必需品,但是卻不能抵罪,因為地獄是嚴謹的,只有烏雲罩頂,不容許有人興風作浪,這也是人無法想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