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認為天生具備陰陽眼的人,就是天生註定要為神來辦事,普渡眾生。這說法看似正確,畢竟陰陽眼不事人都有,有此天賦的人,更應該善用這等天賦,為大眾謀福利才是。
話雖如此,看得到無形界的人,無形界也看得到他,神想找他們辦事,鬼也想找他們辦事,神鬼的辦事風格迴異,但是都是以神的面目來示人。真神的代言人,可不是那麼好當的,想要一開始就有豐厚的獲利,是不可能的,反而是一連串的考驗與挫折,忍受不了的人,就會打退堂鼓,神也不勉強。鬼的方式就人性的多,要錢就給錢,讓代言人荷包滿滿,很快就可以上手了,這人為鬼辦事,效率很高,因為所有的無形事都不需照著無形法來走,看到冤親債主纏身,就是大鬼打小鬼,眾鬼欺寡鬼,讓前來問事的民眾感到神威顯赫,讓神的威名遠播。但實際上,只是鬼作怪而已。
所以看得到無形界的人,是不是比看不到的人更容易修成正果呢?錯,反而是更不容易。因為旁觀者清,當局者迷,看得到無形界的人,深陷其中,自以為所見的是神而非鬼,先入為主的觀念根深蒂固,要拔除不易。而不通靈的人,會仔細思考通靈者的所說之事,是否合乎邏輯,是否合乎正道,是否為媚俗言論,經過多方思考,反而很容易辨別真假。所以放眼世界一堆具有陰陽眼等靈異體質之人,絕大多數都不得正道,還自以為是為神辦事,如此旁門左道以為正,既是誤人又是誤己,如此的通靈天賦,如同讓小孩玩手槍,害人又害己。
修道人不是修到通靈才算成功,而是要了解修道的本質,並親身力行。修道首要就是要燒化還債,這與通靈與否無關,其次要改變自己的不良習慣,這也與通靈無關,再來就是宣揚正道,這也跟通靈無關,所以看得到看不到,不影響個人的修道里程,做得到,做不到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