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不外乎就是給與拿。小孩子沒有謀生能力,只能從父母那裡拿取東西,父母則是給小孩東西。老闆請員工作事,老闆給錢,員工拿錢。乞丐在路旁乞討,路人給錢,乞丐拿錢。倒垃圾的時候,住戶給清潔隊員垃圾,清潔隊員則拿垃圾,再丟到垃圾車。
給要給多少,才算剛好,這可是一門很大的學問。像父母照顧小孩,給小孩吃好的,住好的,玩好的,無微不至的照顧。但是這樣的照顧,與溺愛之間,到底界線在哪裡,很難拿捏。如果照顧過了頭,讓小孩長大之後沒有抗壓力,這就是溺愛了;若照顧不周,讓小孩教育不足,長大找不到好工作,就是父母欠小孩債了。老闆給員工薪水,如果給太多,就虧待自己,如果給太少,就苛刻員工。所以在人的生活中,總是在給於拿之間衡量。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給與拿,是最難拿捏的。父母照顧小孩多少,等小孩長大之後,也要回饋多少。但是這個數量,很難衡量。若是父母照顧孩子,沒花多少力,結果小孩長大後,很會賺錢,父母就拼命向孩子拿錢,這樣父母就拿太多了。反之,父母竭力照顧孩子,孩子大了之後,卻不思回饋,這樣孩子就欠父母了。所以累世的冤親債主就是這樣來了。
天地對於人,只有給,沒有拿,人不論如何敬天地,都是用天地給的東西,加工後來敬拜,無法拿自己生產出來的東西來敬拜。所以天地對於人,只有給,沒有拿,實在是仁愛到無已復加的地步。反觀人對於天地,只有拿好的,給不好的。人拿的都是天地給的資源,自己用剩的,不要的垃圾或汙染,又丟給天地去收拾。天地也不因人類如此的不識相,而少給甚麼東西。所以修道之人,首重天地,沒了天地,人就無立足之地。不敬天地,而敬天地孕育出的聖人,則是本末倒置了,不務本的宗教,如何帶人走出一條康莊的修道之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