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或是其他節慶時,大家都習慣送禮。有人會揣摩受贈者的喜好,來決定買甚麼禮物來送;有人會覺得買愈貴重得愈好,才能彰顯自己的地位;有人會把家裡不要用的禮品或贈品,轉換一個包裝再送出。這些各式各樣的送禮方式,你喜歡哪一種呢? 如果是機關團體對廣大員工的送禮,可很令人頭大。送保溫杯,有人連拿好幾年,都可以拿來賣了;送高級餐具,有人家裡都不開伙,拿了也是當裝飾品;若送餐廳的餐券,可又是難以滿足大家的喜好,因為再好吃的餐廳,也是有人嫌。所以很多主管就乾脆送百貨公司或賣場禮券,大家愛買甚麼自己買,不想買的人,還可以和同事換現金,皆大歡喜。 送給人的喜物,如果搞不清對象喜歡甚麼,送了也是白送,被當垃圾丟掉。送禮給人都很難拿捏了,若是要送給無形界的東西,可就難上加難了。像很多喪禮上,家屬都會燒一堆紙糊的房子,車子,傭人給先祖,期望在地下的親人可以過好日子。這就是以人間的觀點來想陰間的事,雖然有相似之處,但也有相異點存在。像燒給祖先房子,如果房子真能到陰間的話,請問房子要放在哪裡?陰間是東嶽大帝所管轄,人沒問一下東嶽大帝的意見,就想送東西進去,談何容易?救像你想送東西給坐監的人,沒有典獄長所核可的,一律退貨。 所以要送給陰間的祖先,還是錢最好用,但是要給東嶽大帝打聲招呼,不是想燒就收得到的,若是不打聲招呼,就算在紙錢上簽名,也是被其他的鬼搶走,進不去的。所以給祖先送禮,要在上天核可的宮廟或家神前面燒化,才會有正牌的兵將幫忙運鈔,送到祖先手上。如此送的禮,祖先才收得到,也才會覺得欣慰,沒有白養這些後代子孫。 同樣的道理,要送給冤親債主的東西,也要符合陰間的規矩,就好像你開車不小心撞到人,你想私下送個水果禮盒就可以打發過去嗎?這又陷入以自己的觀點來衡量別人的迷思中,受害者若不能得到想要的,肯定會告到底,而且私下的行為,沒法律效力,送了也沒用,所以才要有調解委員會做見證,當場協調一定的金額和解,才不會在日後又來糾纏。無形界也是同樣的概念,要在公正的東嶽案台前,燒化了結因果,從此一刀了斷,人才能不受同一批債主的干擾。 不相信金闕宮威力的人,大可不必在金闕宮燒化,看他們愛到哪間便宜的廟燒化,都可以,看看有沒有效;不想燒化的人,也沒關係,金闕宮的祖師與神職人員反而樂得清閒,不會鼓吹他們來燒化,就看他們拜的神,信的主,能不能替他們背債,替他們解罪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