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媽祖廟為了管理好前來吃祭品的孤魂野鬼,維持一定的秩序,避免混亂的場面出現,特定請了一尊的鬼王來坐鎮,維持會場秩序。這個邏輯聽起來好像很合理,但其中則是大有玄機在。
如果有人請監獄的犯人吃一頓大餐,把大餐送到監獄,請問這個分配權是由誰決定?是由典獄長決定,還是監獄裏的老大決定呢?如果典獄長不放行,這批食物就進不來,裡面的黑道老大就無用武之地。所以真正的主控權是在獄方的管理人員,不是裡面的黑道老大。再請問媽祖廟的主控權在誰身上?一定是媽祖吧,如果媽祖不掌權,把權力下放給鬼王,這不就表示媽祖廟裏沒媽祖了嗎?沒了媽祖的媽祖廟,取而代之的是鬼王,這間廟不就是鬼廟了嗎?到鬼廟拜拜的人,想要求得什麼平安,無疑是緣木求魚。
這種神鬼不分的宮廟,肇始的原因就是人沒有按照天令在走,讓原本有旨令的宮廟被收回,沒了旨令,就沒有天兵天將可以辦事,取而代之的,是周圍的陰兵陰將,孤魂野鬼。請這些陰兵陰將辦事,有時效率很高,一請馬上有效,但其實只是趕走冤親債主而已,沒多久冤親債主又會去申訴,請來正規軍幫忙討債,狀況反而更糟。這就如同人有事不找警察幫忙,反而請黑道一樣,效果快,報應來得也快。
辦有形事與無形事都一樣,要名正言順,師出有名,所以在有形界醫定要找官方的機構,如法院警察局來辦事,才有法律上的保障。要辦無形事,也要請上天認可得官方宮廟,才獲得無形界的認可。隨意去找不合格的人或鬼來辦事,都是好在前,衰在後,冥罰上身,苦不堪言,希望大家能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