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宗教,都勸人要有慈悲心,對動物要慈悲,對所有的人要慈悲。甚至有的神不管什麼人都救,窮人也救,病人也救,連江洋大盜也救。但可曾想過,救了江洋大盜之後,再讓大盜來殺人越貨,救了一人,死了數十人,這到底是救人還是變相的殺人?
有許多宗教愛護動物,主張放生。於是買來眼鏡蛇,帶到山上放生,結果對路過的行人造成威脅,也破壞了當地的生態平衡。也有人買鳥來放生,為了供應眾多愛心人的所需的鳥,獵人需架網捕鳥,鳥網大小通吃,卡死在鳥網上的就死一堆了,沒死的的鳥在運送過程中,也死了一堆,交到愛心人士手上放生後,不適應環境的又死一堆了,最後就是為了放生一隻鳥,害死百隻鳥,這是放生還是殺生呢?這樣的慈悲心,只是滿足人的慈悲虛榮心,藉以博得世俗的喝采,卻不知這濫慈悲的虛榮心,害死了多少生命。
世間萬物,循環輪迴,自有因果。作為萬物之靈的人,若是真有靈性,首先要解決的就是自身的因果,想想人累世輪迴那麼多世,有心或無心造成的傷害,父母長輩的恩情未報,天地的造化之恩未償,這些衍生出的債務,當是人首要還清的。但是很多人不認帳,以為自己拜了某個神,信了某個主之後,這些債務就一筆勾消,所以就把閒錢用在幫助窮人上,以為這是在積陰德,可以讓自己百年之後做在上帝旁邊,或是直奔西方極樂。這樣天真的想法,造就了一堆偽善人,享受眾人吹捧的光環,卻是捨本逐末。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自己本身的債務為清,被債主討得生不如死,有錢當燒化解債為先,而不是拿錢去做善事,要做善事,也是等到自己的債還得差不多了,再幫助別人。就像要救溺水之人,也要自己有救生員執照才是,沒有執照,就只能丟游泳圈或浮板之類的,沒必要把自己的命搭進去。別人有難,你伸出援手,他日自己有難,別人卻是冷眼旁觀。所以要對自己好一點,把錢花在刀口上,濫慈悲最後終究是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