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首認罪

法官在審理罪犯的時候,常愈到兩種情況,一種是俯首認罪,一種是死不認罪。對於俯首認罪的人,念其有悔意,判得比較輕;而死不認罪的人,法官就把證據攤在陽光下,任其巧舌如簧的辯駁,也不為所動,就給他重重的判下去。這就是認罪與不認罪的差異。
很多俯首認罪的人,都以為自己認了罪,是不是可以判得更輕,是不是可以免除賠償,或是賠償少一點。這都是天真的想法,犯了罪,基本的刑期都有其上下限,不會因為認罪或是自首,而減刑到下限之下,甚至免罪,而對人造成傷害,應付的賠償,也是分毫不能減。若是賴帳不還,政府就會強制執行,若是沒有財產可以執行,就從日後的工作薪水逐月扣。所以就算服完刑期出獄了,沒賠完錢還是得繼續賠,不會因為自己窮困潦倒就不用賠。
無形界的處理也跟有形界差不多,人前世犯了罪,在陰間受了刑,出來投胎之後,就要走向還債之路。還債的方法,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在東嶽殿的公正案台前,協調一個雙方接受的金額後,燒化解債。其他的方法,就是藉著養育兒女來還債,或是照顧病重親人,這就是比較麻煩的方式,讓人不得不還債。至於不還債的人,他們的花樣很多,招數也很多,像是無神論,根本不承認無形界,或是信了某某神,可以直接削去自己的罪,什麼債也不必還。這種投機取巧的方法,無形界豈會不知呢?又怎麼會沒有應對之法呢?
欠債怨還,就要忍受無形界的怒火,還要面對永無止境的追債,被追債的人,不是身體衰敗,就是賠錢,這些損失的金額,比其直接燒化的錢,還要多很多,而且還算是還債了,要繼續被追討。就好像欠債一百萬,被討債損失了兩百萬,還是要還一百萬。聰明的人,當然選擇燒化還債,解開困擾,如此就可以免除被討債所遭遇的痛苦與損失。只有傻人,還在嘴硬,被討得七葷八素,還不知還債,真是傻人沒藥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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