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大企業裡面,董事長的道理,就是這家企業的天理,小職員的理由,就是人理,在天理面前,人理就顯得為不足道,原因很簡單,小職員如果不理董事長的天理,拿著自己的人理槓天理,最後就是捲鋪蓋走路。所以要想對抗天理之前,先秤秤看自己有幾兩重。
一個國家的法律,就是天理,人的心理想法,就只是人理而已,天理不容的人理,在法律面前就顯得無助。像現在鬧得沸沸揚揚的民眾黨政治獻金案,民眾黨總怪說自己填錯帳單,或請到不好的會計師,這看似理由充足,但在法律面前,錯就是錯,就算號召幾萬人上街抗議,法律也不會改判。這也是一般人的盲點,總認為自己想的,會跟法官想的一致,所以當不一致的時候,就會怨司法不公。為何會有如此大的落差,主要是人想的道理都是偏向自己那一邊,法官看得則是法律,兩不偏袒。
人在拜神的時候,想到的都是人理。像是我拿了祭品拜了神,燒了紙錢給神,神就應該要答應我的索求,若是沒達到效果,就怨神A了自己的錢,拿錢不辦事,不配當神,自然也不會再來拜。這就是人理,以自己利益為出發點的拜神觀。如果換位思考,用天理來看人,人雖拜了神,但是人欠債的是冤親債主又不是神,把錢送給了神,冤親債主沒拿到,豈會放棄追討呢?況且只燒那麼一點點,神又不是人的奴才,會甘冒無形界的大不諱,暗中替人趕跑冤親債主嗎?所以欠債還錢,就是天理,自己認為拜神可以賴帳不還,就是人理,孰大孰小,孰是孰非呢?
既要走在修道的路上,就要遵天理。為何遵天理?因為上天操控著世界的一 切,願意遵循的,上天就賜下好果子,跟天理硬槓的,上天也會使絆子,讓人寸步難行。而拜錯神的人,錯認了上天,遵循的是鬼理,跟著鬼理走,就等同被鬼牽著鼻子走,最後的目的地會是天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