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戲團的猴子,主人把它洗得乾乾淨淨。再做一套人的衣服讓他穿上,就開始表演猴戲,惹得台下觀眾哈哈大笑,遇到精彩的地方,鼓掌叫好。猴子看了這麼多掌聲,以為得到人的肯定,穿上人的衣服,做些人的動作,也就自以為是個人了。殊不知在人的眼中,猴子還是猴子啊!
很多不學無術的人,憑藉著透殊手法,當上了民意代表。可是他們連個議事規則,國家法律都不懂,就口口聲說要為民服務,為民喉舌。可想而知的,這都是噱頭罷了。而這些民意代表,自以為有民意基礎,就開始自我膨脹,以為自己是太上皇,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就開始對公務員頤指氣使,目的就是為了謀取個人的最大利益。在這個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踏入法律的灰色地帶,而這些人自以為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將公款五鬼搬運入自家庫房,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終有被法律制裁的一天。
眾多號稱在修道、拜神的人,當位置達到一定高度,穿上了道袍,儼然一副高高在上的神人模樣,接受下方信徒的讚頌,這心態也飄到天上去了,還真的把自己當神了。於是他們根據自己的意見下神旨,罔顧天地規律與法則,圖得就是一個宗門的興盛,所以能圖利信徒的話,能說多美就多美,要信徒付出的事,除了錢之外,能省就省。這看在上天的眼中,不過就是一個洗白白、穿美美的人在做妖,不管穿得再好,人還是人,永遠取代不了天的存在。
當人有了名利或地位權勢,就以為天下之大,唯我獨尊。如此自大自傲的心態,自然不會把上天看在眼裡。但是上天看待這些人,不過螻蟻而已,權勢再大,也不過是大一點的螻蟻而已,用手指輾壓即碎。人永遠是人,穿再多再美的衣服,戴再貴的皇冠,也不能飛上天宮當上帝。但人就是愛幻想,明知上天捏碎人易如反掌,還是想要蚍蜉撼樹,要與天硬槓,用自己的謬論來壓過天理。這下場就如螳臂擋車,天道之輪一來,就剩下一灘爛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