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毒大鬥法

 美國許多巫毒教派人士,不滿川普的言論,聚集在一起,以唸咒語,燒川普相片的方式,詛咒川普早點下臺,另外也有反對巫術的教會人士,在場外舉起鏡子,把詛咒反射回施咒者身上,這樣的廠景,很像臺灣或香港拍的殭屍片或鬼片,法師與巫師殭屍大鬥法的場面。    

美國的巫毒,比起臺灣的符咒,或是泰國的下降頭、養小鬼的巫術,可以說是小巫見大巫。所謂的巫術,先看巫這個字,兩個人加一個工字,這兩個人還有一線之隔,顧名思義,就是兩個人一起做一件工作,但這兩人又有一線之隔,碰不到一起,表示一個是人一個是死去的人,也就是人與鬼一起工作之意。所以施行巫術,就是要有人,透過特殊的方法,請鬼來做工的意思。      

要請鬼來做工,當然要有條件,鬼跟人一樣,不會傻傻的幫人做事,要給鬼一點好處,或是握有鬼的罩門,才可以驅使鬼辦事。像臺灣很多廟宇就是燒紙錢請鬼辦事,就是有錢能使鬼推磨之意。而養小鬼,也是禁錮小鬼的靈魂,再給他們一點好處,幫忙辦事。但是像美國巫毒派的巫師,光憑幾句咒語,就要驅鬼辦事,則沒有太大的功效。若是有效的話,表示巫師與鬼定了魔鬼契約,也許是貢獻靈魂的一部分,或是死後加入辦事鬼的行列,不然如何驅鬼辦事呢?      

不管使哪一種驅鬼辦事的方法,只要不是上天核可的宗教場所發出的令,就是違反無形界的法律,任何人藉著巫術獲得不當利益,或是造成不當傷害,在生前會受到冥罰,在死後也有大刑伺候,投胎之後,還要還債給受害人。所以藉由不當的無形法來獲利,是一種賺小失大,小贏在前,大輸在後的行為,不值得去嘗試。      

要做無形事,必須有無形認可的宮廟來執行,執行的過程,要花費一定的金額,還要一定時間跑完程序,才可見效。這也是一種徹底解決無形糾纏的快速又方便的法門,但是願意嘗試的人少,因為人性都想以小博大,不願付出該付出的錢,所以會走偏門,結果讓事情愈處理愈差,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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