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總喜歡貪小便宜,用最便宜的價格來買到最棒的商品。也有了所謂的租賃模式,也就是人能用租賃的費用暫時獲得自己所需要的東西,達到所謂互利互惠。
讓我們用功與債來看待無形,這些是無法被租賃的。所以每個人自己立的功,誰也拿不走,你也奪不到。債也相同,俗話說各人造業各人擔。誰做了好事壞事,誰欠誰都被記錄得一清二楚,只是天不言罷了。合法的無形政府絕對賞罰分明並且有公信力並且按照規矩辦事,給予的是絕對的保障。而有些比較壞的無形就會創辦違法企業。放出了很多比政府還優的條件來吸引那些不願付高額費用就想滿足私慾的人,這種企業卻沒有公信及保證,你能說你拿到的東西能正常使用? 任何一點小損傷都可能向你索取高額賠償?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你去找政府哭訴也沒用。畢竟當初是你自己主動貪婪找這種企業的。所以你恐怕還要再承擔更多的債。
每個人身上都背著福與債,有福大家都知道如何享用,那債又要怎麼還? 唯有依靠燒金補庫的方式。是的! 也就是用【錢】償還。在有形上 買東西,付【錢】。圖書館的書損毀,多少頁付多少【錢】。車禍撞到對方,花【錢】賠對方。弄壞商家的東西,付【錢】賠償。所以錢是最通用也是最好處理方法。你圖書館的書弄毀損,再買一本新的回去? 車禍撞到對方的車,再買一台新車給對方? 假如對方腿斷了,你也割下一條腿給對方? 這個道理也在無形界暢通無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