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濫用的對不起

最近社會新聞有許多虐嬰虐童的案件,施暴者面對媒體,都是一句對不起帶過,同樣的場景,也出現在酒駕者的身上。這麼多的對不起,彷彿在教育群眾,只要在眾人面前說聲對不起,就表示自己徹底反省,可以不用對自己的錯誤負責。這種對不起的迷失,也蔓延到無形界,讓許多人認為自己家的神面前懺悔,就可以免去前世的罪,甚麼債都不用還,重新過自己的日子。
這就是俗識與天識的差別。俗識就是世俗人自認的便宜法門,天識就是適用三界公正法門。世俗人心裡想的,就是用最小的代價,得到最大的成果,只是正神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嗎?像許多虐死孩童者,一句對不起,像神明跪著懺悔,燒些不痛不癢的紙錢,就可讓死者放棄報復的怨念嗎?換做你是受害者,你會願意接受道歉嗎?有錢不一定能讓死者拿錢不報復,更何況是不出錢。只出一張嘴,連小小的車禍和解都要一筆錢了,更何況攸關生命的大事呢?
有句俗話說得好:錢不是萬能,沒錢萬萬不能。只要你對人做出了甚麼傷害的事,要獲得原諒,錢是不可以少的,憑著一張嘴的道歉,就是法庭見了。無形界何嘗不是如此,前輩子的冤親債主來討時,如果不能拿出讓他們滿意的金額,他們會願意放手嗎?況且有些債主是要索命的,不是錢可以打發的。如果不藉著上天核可的宮廟來調解,恐怕是沒完沒了,燒了又討,討了又燒。那些宣稱信神可以免債的宗教,完全就是無旨令的宗教,無旨無令的教主,說出的話像放屁一樣,明明是臭的,還要眾人說是香的。
對不起的話不用多說,要拿出誠意,也就是賠償金,在法院或調解委員會前當面點清楚,才可以斷開糾纏。至於無形的債務,則要在東嶽大帝的公正案台前,協調出金額後,燒化斷開糾結,才可重獲新生。不理會無形的追討,以為信了哪個神就可以免債,不管向神再怎麼懺悔,終究得不到冤親債主的原諒,被討到一身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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