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間人,平時有說有笑,和樂融融,即使交情不深,也不會惡言相向。但是一談到錢,特別是有利益衝突之時,每個人的算盤就打得精,多給一分,少拿一分都不行。所以在社會新聞的版面,常常可以看到為錢而對簿公堂的新聞,像父子爭奪經營權、兄弟姊妹爭奪遺產、夫妻爭奪禮金分配,連奠儀也讓兄弟姊妹上法院,要求法官給個分配原則。
為了這些錢,爭得六親不認,破壞感情,值得嗎?爭遺產,如果遺產是負的,有人會去爭嗎?但遺產是正值,爭到了,就是賺到了嗎?這無形界的想法與有形界的想法,可是天差地遠。祖先的遺產,源自於天地給的資源,有了資源,人才有賺錢的機會。繼承了遺產,也同時承受了祖先未還的天地之恩,有恩就得報,該如何報呢?想必大家想破頭也不之如何報起。另一方面,祖先在賺錢的同時,也會對萬靈造成傷害,像農夫耕田,會傷害原棲地的生物,商人賺錢,會賺取超過該有的差價,占了買賣雙方的便宜,工程業者,蓋了房子,傷了地靈,毀了生物的棲地。這些賺錢的方法,都會欠了有形與無形萬靈的債。繼承這些錢的人,理當還這些債。
了解這些錢的有形與無形概念之後,如果是聰明人,就不會千方百計地要求繼承家產,以免錢還沒花到,無形債主就上門來討,討得身心靈俱疲又受傷。自己累世債業都還不完了,那還有閒功夫去還祖先的債業呢?如果也兄弟姊妹要繼承這些祖先債,何不做個順水人情,讓他們一一領受呢?若是只有一脈相傳的人,不得不繼承家產的話,也只能拿財產來燒化給祖先們,讓祖先們拿了錢,去還債,才不會讓祖先債壓身。
沒有遺產可繼承的人,雖說手頭比較緊,但是無債一身輕,身心靈也比較快活。為錢不顧一切去爭取的人,多是道眼不開,才會視債為財。還有更眼瞎之人,欠神之恩,還要向神討錢,不從就對簿公堂。這世間人萬萬種,各人造業各人擔,上天已經說得夠清楚了,不聽勸的人,就等者冥刑上身,一層又一層的剝蝕自己的健康與福分。